关于举办 2024 年吉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3-18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6001
吉 林 省 教 育 厅
关于举办 2024 年吉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长白山开发区教科局,梅河口市教育局,有
关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
展,充分发挥技能大赛在引领“三教”改革、提高技术技能人才
培养质量、促进高质量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举
办 2024 年吉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将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
下。
一、大赛时间
2024 年 3 月-7 月。
二、赛项设置
在充分征求各地各校意见建议基础上,2024 年吉林省职业
院校技能大赛共设 160 个赛项,其中中职组 51 项、高职组 106
项、教师组 3 项,赛项设置见附件 1、2、3。
三、参赛要求
(一)学生参赛资格
中职组参赛选手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高职组参赛选手必须是高职或本科院校的高
职(专科)(含技师学院)在籍学生。
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不再
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省级赛项。
(二)教师参赛资格
参赛教师必须是相应组别院校(含技工院校)在职教师。
(三)组队与报名
1.中职组:以市(州)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参赛,各地区设
领队 1 名,负责赛务协调和组织工作。各地区须按赛项分类汇总
填写 2024 年吉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见附件 4),
将电子版报送至各赛项省级负责人,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2.高职组:以院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各参赛院校设领队
1 名,负责赛务协调和组织工作。参赛院校须按赛项分类填写
2024 年吉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见附件 4),将电
子版报送至各赛项承办院校负责人,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获奖人数占全体参
赛队员总数的 15%,二等奖获奖人数占全体参赛队员总数的 25%,
三等奖获奖人数占全体参赛队员总数的 40%。
2.团体奖项:对参加大赛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
3.优秀指导教师: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获相应赛事的“优
秀指导教师”称号。个人赛项每名选手原则上不超过 1 名指导教师,团体赛项每队原则上不超过 2 名指导教师。代表我省参加
2024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为其指导
教师颁发“金牌教练”荣誉证书;获得二等奖选手,为其指导教
师颁发“银牌教练”荣誉证书;获得三等奖选手,为其指导教师
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省赛已获得该奖项的教师不重复颁发。
五、相关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赛、市赛工作,不断扩
大师生参赛覆盖面,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以赛促建,
不断深化“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模式改革,持续提升教师教学水
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2.各赛项承办院校要切实做好赛事组织保障,成立工作专
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安排、赛事流程、人员分工等,切
实为大赛平稳有序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3.各参赛院校为参赛选手及工作人员购买比赛期间的意外
伤害保险及医疗保险,费用由参赛院校承担。
4.比赛期间参赛人员的食宿由承办院校统一安排,费用由参
赛院校承担。
附件:1.2024 年吉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表(中职学
生组)
2.2024 年吉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表(高职学生组)
3.2024 年吉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表(教师组)
4.2024 年吉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
吉林省教育厅
2024 年 3 月 5 日
附件:
2024 年吉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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