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举办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第七届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4     来源:双创办     浏览次数: 9619   


关于举办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第七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

 

一、活动背景与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3〕1 号)精神,普及职业生涯规划知识,引导我校学生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和发展方向,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我校就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团委、学生处联合开展2023年度第七届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二、赛项主办与承办机构

主办单位: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共青团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处 

承办单位: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生会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校团委下设各部门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大创实践育人联盟

三、参与对象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全体在校生

四、活动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五、大赛组织流程

大赛自通知下发之日启动,开展时间为11月,分为赛前宣传、大赛报名、初赛、决赛,具体流程安排等详细参赛细则可通过网络支持和大赛工作群了解。

各阶段计划日程如下:

    赛前宣传:

各学院(系)配合学生会干部做好宣传进班级、进课堂工作,线上实现微信公众号专题宣传,线下开展大赛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等形式,加强大赛宣传效果。

    大赛报名:

1.各院(系)根据通知要求,举办学院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选拔赛,指导参赛学生,各院系推荐优秀作品,参赛选手将参赛作品提交至邮箱2132519645@qq.com,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生涯发展展示(PPT格式,不超过50MB;可加入视频,MP4格式,不超过3分钟150MB)。

(2)求职简历(PDF格式)

(3)邮件主题命名为职规赛 姓名 院系 专业 联系方式。  

2.大赛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5日,大赛选手请加QQ群:615262206,后续进程将在群中通知进行,QQ群中也会分享往届优秀作品。

    初赛

1.组织评审(11月5日~11月10日),大赛组委会将组织进行评审,由评委对作品逐一评分。书面作品评审完成后,按照分数由高到低,遴选出优秀选手参加校级初赛。作品评审结果及进入初赛选手名单将在网上公布。

2.大众投票(11月10日8:00~11月17日17:00):开放网络评审投票系统,各院(系)组织学生对初赛选手书面作品进行投票,选出媒体人气奖得主,媒体人气奖与决赛排名不冲突,可兼得。

3.初赛选手进行现场初赛排位,现场表现占比70%,网络投票结果占比30%,晋级10名选手参加总决赛。

    决赛

1.时间:具体通知

2.环节构成:由主题陈述、评委提问组成,每位选手参赛时间,其中主题陈述8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分别以PPT形式展示和现场回答评委提出问题。由评委根据评分细则及评分表进行现场打分。根据评委打分计算第一部分得分(占权重70%),大众评委为第二部分得分(占权重30%),两部分相加为最终得分。

六、奖项设置

1. 大赛全程将遴选优秀选手推荐至2023 年吉林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2. 大赛设置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6名以及优秀奖若干名,另设有媒体人气奖2名。

3. 获奖选手均将获得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颁发的精美证书和丰厚奖品。

七、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组织、发动和指导培训工作,在保证参赛面的同时要注意参赛的水平,积极鼓励学生参与,组织与职业规划及本次大赛相关的培训,通过这次大赛真正做到以赛促学的目的。

2.大赛期间组委会将通过学院双创办官网及微信公众号“长信匠人空间”发布本次大赛相关的通知与资讯。

3.参赛选手提交的作品及相关电子版资料必须保证是本人原创作品,并保证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所有参赛作品不退原稿,请自行保留底稿。

4.所有获奖作品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即每位参赛者在其作品被公布和被告知获奖的同时即被视为已明确同意大赛主办方及其被许可人永久性地、免费地、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媒体上使用参赛作品。参赛作品及视频资料将由组委会根据需要筛选,并在大赛专题页面上发布或将作品成册出版发行,供广大师生学习交流。参赛者不得有任何异议,获奖作品的作者拥有该作品公开发表的署名权。

5.参赛作品内容必须合法,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若出现此类稿件,主办方有权自行决定不予评审,情节严重者将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6.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由主办方所有。

7.其他未尽事项将通过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官网、团委微信平台陆续发布,如有疑问可联系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接收稿件地点: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学院244办公室);联系人:郭子赫老师;联系电话0431-81811095。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共青团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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