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11-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3711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及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学院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我院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7-2018学年,学院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在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学院相关部门认真做好了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校园网、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信息,定期发布各类信息,接受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监督。做到积极推进学院重大决策和师生关注的重点信息公开,不断畅通、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有效保障了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院坚持以学院门户网站、教务管理系统、教职工QQ工作群、微信公众平台及信息公告栏作为主要公开渠道;以校园广播站、电子阅览室、LED电子屏幕等便于师生知晓的方式进行宣传,通过学院中层干部例会、教职工大会、学生班会、座谈会等会议传达各类相关文件公开重要信息,切实增强公开的实效。2017—2018学年,学院主动公开信息662余件。重点工作公开内容如下:

       (一)重大决策、重要校情的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年度工作要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领导机构、职责分工、人员录用、师资培训、职称评定等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通过各种渠道向教职工公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提交院务会讨论通过并及时通报。同时,多次召开各级各类的座谈会、讨论会及沟通协调会,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基层进行调研,主动向师生介绍学院的发展思路、任务目标和重要工作情况等,年度共公开58件信息。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上级文件及学院要求,财务处对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院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标向中层干部公布。对于相关的经费支出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及时提示,及时公示,做到费用清晰明了;同时,加强预算管理,实行预算调研;对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在网站、信息公告栏和集中收费现场向社会实行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及时公示费用收缴情况。年度共公开57件信息。

       (三)教学、科研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学院网站定期发布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职业院校评估工作自评报告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通过学院网站教学工作专栏对学院专业建设情况、课程建设情况、团队建设情况等内容面向全体师生及社会人员公示;通过微信工作群、QQ群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质量监控等信息面向全体教师进行公布。本年度公开各类信息累计73件。

       科研处通过官方网站、宣传展板、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对校内外科研平台建设情况、教学与科研成果生成与转化情况、科研诚信建设情况、教科研人才梯队建设情况等信息向全体师生及社会人员公示。本年度共公开教科研相关信息32件。

       (四)人员招聘、干部选用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通过校园现场招聘会(双选会)、招聘代理商(智联招聘)、学院网站公布、内部推荐等方式发布招聘信息,搜集和筛选简历,符合招聘条件通知初试时间和地点,初试分为面试和笔试,通过初试者(辅导员参加复试,教师参加试讲),考核全部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招聘优秀人才。

       在选用干部上坚持领导题名、竞争上岗、民主评议、民主推荐,对民主评议、推荐的程序、方法、原则等予以公开,对拟任用干部进行民主考核和任前公示等。年度共公开45件信息。
       (五)学生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学生工作处按照吉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体系的通知,对照修改《学生手册》,将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学生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办法等向学生公布,并由辅导员组织学生学习。对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学院极为重视,成立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对评奖过程及结果进行公示。成立了学生申诉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申诉。同时,学院团委利用网站、校园广播站、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栏等载体对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进行大力宣传;对共青团改革、学生干部招聘及选拔制度、考核制度、评优制度、团费收费、年度注册制度等进行公开。年度共公开150件信息。

       (六)招生、就业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及学院招生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公布我院的录取原则、录取进展、录取分数、招生章程以及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做到“十公开”。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学院及时将招生章程、录取原则、招生计划等信息在网络公布,便于考生及考生家长查询。同时到各招生地区分发《招生简章》,加强对学院招生专业、办学特色、办学质量等方面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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