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6-6-2     来源: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浏览次数: 610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路)881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软件技术专业与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软件工程专业联办“高职-本科3 2”应用本科衔接计划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与长春工业大学网络工程技术联办“高职-本科3 2” 应用本科衔接计划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动漫制作技术专业与长春师范大学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联办(高职-本科3 2)应用本科衔接计划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800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影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会计专业与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财务管理专业联办“高职-本科3 2”应用本科衔接计划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社区康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对外语无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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