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9-2-2     来源: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浏览次数: 12786   


一、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二、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三、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补充规定。

四、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1学校根据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

2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的考生

3照顾加分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吉林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4学校根据考生分数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5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职业技能测试、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职业技能测试、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高职对口升学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2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分的考生

3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考生无需取得美术设计类省统考合格证,以文化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另一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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