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8-5-23     来源: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浏览次数: 95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路)881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1、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2、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3、测绘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4、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5、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6、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7、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 8、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 9、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10、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11、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12、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 13、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 14、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15、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 16、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下一篇: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版权所有©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